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本科高校骨干教师教学激励计划试点工作的通知》、《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关于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人事处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金融科技学院现状和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分配原则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这一学院的根本任务,通过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考核,鼓励教师以学生和教学为本,强化教育教学在学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优化教学组织形态,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动力和能力,完善教师教学发展机制,切实提高办学水平和优化教师队伍。
分配原则:质量优先、兼顾公平、按劳取酬
二、实施范围:
1、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
根据工作要求,当学年参与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工作的专任教师。
2、管理育人奖
当学年在岗在编的管理和其他专技人员。
3、双肩挑
当学年符合“双肩挑”资格的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分配方法
1. 基础团队经费
考核内容:
(1)教授、副教授授课率达到100%。
(2)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开展坐班答疑工作,原则上不能更换答疑地点。
(3)能完成基础教学团队建设申报材料中“预期成效”相关工作内容。
(4)在上海市教委进校开展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评估期间,不发生各类违反激励计划规定的行为。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考核周期与时间,参照学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考核周期及时间。
分配方法:
当学年校人事处核拨我院的激励计划基础团队经费和相关课程补贴经费,参照考核结果,根据我院实际参与激励计划人员及在岗时间核算,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对团队负责人或贡献较大的教师予以奖励调整。
2. 导师制经费
考核内容:
(1)对学生定期开展学业和专业指导
(2)关心学生学习、就业等方面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考核周期与时间,参照学校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考核周期及时间。
分配方法:
按照当学年教师实际指导学生人数、时间核算,学院可根据实际指导工作情况做动态调整。
3. 管理育人奖经费
根据当学年我院在岗在编的管理、其他专技人员情况及在岗工作时间核算,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做动态调整。
4、“双肩挑”经费
根据当学年我院符合“双肩挑”的人员在岗在编时间核算。
三、团队负责人奖励
团队负责人我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中承担了较为繁重的管理工作,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四、分配过程中的特殊情况
1.出国、全脱产培训、产病假等人员
出国、全脱产培训、离岗创业等未在当学年参与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的人员,不予发放基础团队经费、导师制经费和相关课程补贴经费。事假、病假、产假、哺乳假等休假人员,根据其实际参与激励计划的时间按月发放。
2.其他人员
(1)根据校人事处要求,未被人事处纳入当学年核拨的新进人员,不纳入学年激励计划分配范畴。
(2)当学年退休的在岗在编、参与基础教学团队的人员按人事处相关规定发放。
(3)当学年离职的人员按人事处相关规定发放。
(4)当学年校内人员调整和干部任命涉及人员调整,所涉人员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与管理育人奖不重复核拨,核拨原则就高、从简。
五、其他
1、本办法自通过后2019年4月施行。
2、本办法由金融科技学院本科教学教师激励计划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科技学院
2019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