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期普法教育围绕“校园防诈骗”展开,希望通过真实案例,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帮助同学们学法、知法、守法,做合格守法公民。
今日故事:
某年江苏某高校的小陈突然接到一个自称是某贷款公司客服的电话,对方称小陈在大学期间借的一笔9000元“校园贷”未还,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整治校园贷款,如果小陈再不还,将影响到个人征信。虽然小陈在上学期间并没有借过校园贷,但是由于对方提供的信息丝毫不差,这让小陈很惊讶。对方提出只要按其说的操作,小陈的贷款记录就会注销,个人征信也不会受影响。在对方的指导下,小陈向多个APP申请了贷款,最终申请到三笔总计65000元的贷款。随后,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贷款分别转到三个陌生的个人账户里。小陈按要求操作后,对方又要他把下载的APP都删除。此时,小陈才发觉事情不对劲,赶紧把之前贷款的APP一一打开核对,结果发现一个下午就损失了6万多元。该案经过某市人民检察院缜密侦查,3名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全部受到了法律处罚。
法律小课堂:
在我们身边总会出现一些欺诈现象,大部分学生辨别能力并不强,容易上当受骗。在校园网络诈骗中短信诈骗、校园贷等尤为突出,希望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警惕,及时和老师、家人沟通。对于未知电话拨打的贷款信息,涉及到金钱问题,在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可靠时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络,避免掉入诈骗陷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
l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l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随着新学期的开始,不法分子又开始蠢蠢欲动,不少同学已经落入了网络诈骗的圈套,损失了不少。希望大家引起注意,多多了解诈骗套路,预防诈骗。
总结:
培养良好的防诈骗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助于大学生在面临网络诈骗时及时保护自身权益不被侵害,有利于培养法治意识的培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重要贡献。


